采编部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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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5-12-23  

第一条 根据本院的专业设置以及教育、教学和研究的需要,按照采购文献原则做好中外文书刊及各类文献载体的采购、征集和交换工作,与学院各系、部和馆内有关部门协作搞好藏书建设。及时了解图书使用部门和读者对文献的阅读需求和反馈信息,不断提高馆藏质量。

第二条 对赠阅和交换来的文献进行整理、分析、估价,提出取舍。

第三条 负责图书到馆后的拆包、验收,核对帐目,书价和发票款必须一致。

第四条 负责图书加工(图书盖章、贴条码、贴磁条等),做到书和卡号一致,不得漏号、错号。

第五条 负责对文献进行科学的分类,严格按照《中图法》(第四版)类分文献,保证所分文献的准确性、系统性和连续性。

第六条 负责计算机编目工作和图书个别登录表的打印、整理工作,不断提高图书编目质量,做到编目符合国家标准,数据完整。对新编图书必须做到4验:一验实物与清单是否相符,二验分类、编目是否正确,三验编目数据与清单是否相符,四验光盘数量是否相符。

第七条 负责文献典藏分配及入库交接工作。

第八条 负责各项图书数据统计工作。

第九条 开展业务学习和工作经验交流,不断提高采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。

第十条 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卫生、安全工作。

第十一条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