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负责办理离校手续。认真做好图书文献出借、归还、催还、修补等工作。发现图书散装,书标、条码、磁条脱落,书页损坏等现象应及时修整。
第二条 新书入库应立即上架流通,不得积压。读者归还图书要当班上架。在排架过程中,若发现错号、重号等问题应及时送采编部处理,随时整架,保证架位准确。
第三条 负责对读者进行爱护图书、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,严格执行本馆有关读者遗失、损坏图书及借阅逾期等规定,办理赔偿、罚款等手续。
第四条 负责调查、统计、分配文献利用情况和读者阅读倾向。宣传推荐馆藏文献,及时反映读者的意见和要求。
第五条 负责指导与辅助读者检索、借阅图书资料。
第六条 保护图书。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潮、防虫蛀鼠咬等工作。
第七条 认真做好日常卫生、安全工作。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好,电器设备是否关闭。
第八条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